房屋買賣契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1.按買賣成交價格來計算
買賣成交價格時經過雙方敲定而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合同上的買賣價格為據直接計算契稅計稅。這種契稅計稅方式主要適用于房屋買賣、土地使用權出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2.根據房屋的市場價格計算
土地和房屋價格絕不是不變的,比如,北京在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之后,北京的地價不斷飆升。該地段的房屋贈送、土地使用權贈送時,房屋買賣契稅計稅依據是按照市場價格而不是按照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據房屋或土地交換差價定稅
隨著現在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逐漸走入普通百姓的生活。如果A房價格60萬元,B房價格70萬元,如果將A、B兩房交換,那么契稅計稅的計算就是兩房差額,就是10萬元。土地使用權交換也是要依據差額的,如果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計稅。
4.按照當時土地收益定價
其實這種情形是不常遇到。如果在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的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后經過國家許可,乙單位可以把該土地轉讓。那么,乙單位就要補交契稅計稅,繳納契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也就是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房屋買賣契稅征稅對象
1.土地增值稅一般是出讓方交的,而契稅計稅是承讓方交;
2.土地使用權的征稅出讓由承受方交;
3.土地使用權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外,由承受方交契稅
4.房屋買賣以房產實物或抵債交換房屋;房屋買賣以房產作投資或股權轉讓;購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該照章納稅;
5.房屋贈與的贈與方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承受方應該繳納契稅
關于房屋買賣契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先介紹到這里,在房屋買賣時候根據買方跟賣方的差異,實際的政策不同等等,也影響到契稅計算的內容。如果你對于房屋買賣契稅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通過會計學堂老師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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