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如何申報扣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方式
1紙質表格
獲取紙質表格的途徑也有二種:
第一,可以到單位負責為大家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部門去領取。
第二,可以登錄稅務總局或各省稅務機關官網,下載表格電子版并自行打印出來。
填寫好的紙質表格可以提交給單位,單位如實錄入扣繳端軟件,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通過扣繳端軟件提交給稅務機關,同時將紙質表留存備查。
2電 子 模 板
信息表格電子模板的獲取渠道:
單位發放:扣繳客戶端【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選擇任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導入】-【模板下載】
稅務局官方網站下載
把電子模板報送給單位的,單位將電子模板信息導入扣繳端軟件,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通過扣繳端軟件提交給稅務機關,同時將電子模板內容打印,經員工簽字、單位蓋章后留存備查。
3遠 程 辦 稅 端
2019年1月1日正式發布遠程辦稅端: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手機APP“個人所得稅”& 自然人辦稅平臺網頁版。
遠程辦稅端—單位扣
通過遠程辦稅端向扣繳單位申報,扣繳單位根據大家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如果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補報,由單位在當年剩余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大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如果不希望單位扣繳,那么則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繳時申報扣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辦理途徑
1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自符合條件開始,可以向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提供上述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稅款時,按其在本單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計扣除額辦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2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3除以上情況之外,有下列幾種情形之一,也可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①不愿意將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任職受雇單位的;
②沒有工資、薪金所得,但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
③納稅年度內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補扣措施
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沒有及時將扣除信息報送任職受雇單位,以致在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稅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額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當年剩余月份內向單位申請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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