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職工差旅費會計分錄
我在這里給你按步驟的講解:
1、出差人員出差前,預借差旅費,此時尚未出差,費用沒有發生:
借:其他應收款——職工
貸:庫存現金
2、出差回來報銷差旅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
借或貸:庫存現金
這里的借或貸是根據出差前人員借款的和出差產生的費用決定其在借或貸方

新個稅差旅費扣除標準
截止2019年3月差旅費個人所得稅稅前如何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相關規定,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目前關于差旅費的報銷規定很多地方參照《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06]313號),在該文件中有如下規定: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也有些地方的稅務局是明確需參照當地的行政事業單位出差標準,在標準范圍內的都可不計入個人所得稅納稅收入中,但貴企業需要與當地稅務機關溝通。
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單位以現金方式給出差人員發放交通費、餐費補貼應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如果單位是根據國家有關標準,憑出差人員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餐費發票作為公司費用予以報銷,可以不作為個人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由此可見企業存在以補貼形式而發放工資性質的支出,而對出差人員給予每天的誤餐補貼費用,沒有發票同樣可以不計征個稅,這種性質的費用實質是是限額包干費用,符合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同時不屬于個人所得,屬于企業的正常費用,可以不征收個稅的
關于上述問題:報銷職工差旅費會計分錄。是根據差旅費產生的流程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出差前職工先借款的,需做其他應收款,待到員工出差回來報銷時,將其他應收款抵扣點,多余的的部分則在貸方,借方為其的現金。希望本次問題回答能幫助到你,如有其它問題,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盡快回復你。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