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補償費賬務處理
企業取得土地補償費,直接記入營業外收入。申報繳納所得稅,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相關政策依據如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了企業取得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需要符合的條件。為加強對不征稅收入的管理,《公告》重申企業取得不征稅收入,應按財稅[2011]70號文的規定進行管理。如果企業管理條件或其他原因,無法達到財稅[2011]70號文件規定管理要求的,應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一、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現在是,如果政府部門歸還你們墊付,注意:“墊付”,不屬于財政性資金,不受上述文件的約束。

土地補償費需交納企業所得稅嗎?
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屬于政策性搬遷,比較復雜,在搬遷完畢后扣除相應成本后將搬遷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是政府收回土地支付企業的補償金是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
土地補償費賬務處理內容就是這樣了,大家學會了沒?如果是企業獲得土地補償費,它的企業所得稅的繳納也是分情況而定的,這個大家也要分清楚哦。感謝大家到會計學堂學習,會更多的內容呈現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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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