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同包裝物的會計處理

2019-04-13 15:4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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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同應稅消費品出售的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或者視同銷售,其核算大不相同。今天,就由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介紹 “隨同包裝物的會計處理”的詳細內容,希望能帶給你新收獲!

 隨同包裝物的會計處理

答:按照有關規定,隨同應稅消費品出售的包裝物,不論是否單獨計價,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征收消費稅。對于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和包裝物已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加收的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而沒收的部分,也應并入應稅消費品銷售額中交納消費稅。

(1)隨同產品出售但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其收入隨同銷售的產品一起計入產品銷售收入。因此其應交納的消費稅與因產品銷售應交納的消費稅一起計入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或產品銷售稅金)。即按包裝物與產品的銷售額合計計算的應納消費稅額,借記“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2)隨同產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其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相應計入其他業務支出。即按單獨計價包裝物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3)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如果包裝物逾期未收回而將押金沒收,沒收的押金轉入其他業務收入,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也應計入其他業務支出,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①出租包裝物收取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②逾期未收回包裝物沒收押金時(含增值稅)

借:其他應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③計算押金收入應交納的消費稅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4)包裝物已作價隨同產品銷售,但為促使購貨人將包裝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包裝物逾期未收回,將押金沒收,沒收的押金應交納的消費稅應先自“其他應付款”科目沖抵,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沖抵后的凈額(扣除增值稅后)自“其他應付款”轉入“營業外收入”。

分步會計分錄如下:

①另外加收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②逾期沒收押金應交納的消費稅

借:其他應付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③將其他應付款凈額轉入營業外收入等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隨同包裝物的會計處理

什么是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指為了包裝企業產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和由于價值低、易損耗等原因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各種勞動資料,如桶、箱、瓶、壇、袋、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

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攤銷:可以采用一次轉銷法和五五攤銷法。和現行準則中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攤銷兩個科目一致。下設“成本”和“攤銷”兩個明細科目。企業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將此科目設為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攤銷兩個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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