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怎么處理會計分錄?
答: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會計分錄是: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貸:應交稅費-文化事業建設費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文化事業建設費
貸:銀行存款

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稅依據是什么?
1.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稅依據是廣告業務的收入,不是以是否辦理了廣告經營許可證為準。
2.《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明確計算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銷售額,為納稅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試點地區或非試點地區的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
3.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4.此外,提供應稅服務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個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文化事業建設費怎么處理會計分錄?在營改增以后,應該計入“稅金及附加”這個會計科目的二級科目當中去......營業稅金及附加會計科目已經全面取消了,希望各部門財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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