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清算具備哪些項目?
答: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對前款所列第(三)項情形,應在辦理注銷登記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是多少?
土地增值稅的預征。凡在我省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在其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對其預征土地增值稅。
(1)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在次月10日內攜帶交易雙方簽訂的有關買賣(預售)合同等資料主動向轉讓房地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預征稅款以納稅人每月申報取得的轉讓收入額(含預收款、定金)乘以預征率計算征收。我省土地增值稅的預征率為:
別墅、高級公寓、度假村預征率為1%-3%;營業用房預征率為1%-2%;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1%以內;其他類型預征率為0.5%-2%。關于預征率的具體標準,您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或向主管地稅機關咨詢。
好了,土地增值稅清算具備哪些項目?不知道以上的全部信息大家是否都真的完全消化了解了呢?小編希望新手學員們可以提出對于上文的一些意見,然后和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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