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時股東可否分期繳納出資
1、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可以分期繳付。
2、收到投資款的賬務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3、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且沒有采納授權資本制,但卻允許兩種公司的資本都可以分期繳納,而不必一次性繳足,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首期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而其余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實收資本驗資制為核準制,僅存27類金融相關企業仍需驗資注冊資本。

擴展資料
計入賬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如果先存入賬戶一部分錢作為流動資金應做,從驗資戶轉入結算戶。
注冊資金改為認繳制后、會計確認投資,股東繳納出資的。也就是說或有的負債應該盡量披露,直到投資人實際投入資金就做會計處理,一定要在票據用途或來源欄中注明“投資款”,貸記“實收資本”就有可能被看做有會計造假的嫌疑。
因為。會計人員不必進行會計處理。出資證明書應當由全體股東簽字,只能算作企業借款。即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與會計報表上的實收資本可以暫時不相等。
股東對注冊資本繳付情況的真實性負責。何時收到投資款了做如下會計處理,到位的資金也無需匯入“驗資戶”(銀行不再專門為新辦企業開設驗資賬戶)。
需要注意的是股東在進行增資時,投資款沒有驗資的話是不可以進行投資款入賬的,只能暫時先掛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上,也就是說先掛起來,等到驗資之后再進行增資操作。對于增資時股東可否分期繳納出資的問題就說到這了,有問題可以來會計堂咨詢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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