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退回折讓發票怎么處理
1、購買方在未付貨款并且未作帳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稅款抵扣聯主動退還銷售方。銷售方收到后,應在該發票聯和稅款抵扣聯及有關的存根聯、記帳聯上注明“作廢”字樣,作為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未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前,銷售方不得扣減當期銷項稅額。屬于銷售折讓的,銷售方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開專用發票。
2、在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帳務處理,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以下簡稱證明單)送交銷售方,作為銷售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
3、銷售方在未收到證明單以前,不得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收到證明單后,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購買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紅字專用發票的存根聯、記帳聯作為銷售方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其發票聯、稅款抵扣聯作為購買方扣減進項稅額的憑證。

發票開具跨月的如何處理?
情形一:購方專用發票已申報抵扣
“購買方可在開票軟件中填開并上傳《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信息表》……不必填寫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情形二:專票未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
“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p>
情形三:銷方未交付專票、購方未申報抵扣并退票
“銷售方可在開票軟件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p>
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購貨方在退回發票沒有做賬處理,銷貨方必須在收回發票聯后,方可開具等額的紅字發票。并且可以用紅字發票記賬聯作為沖賬的憑證,其他聯保留即可。對于小規模納稅人退回折讓發票怎么處理就整理這么多了,如果你還是不清楚可以來會計堂咨詢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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