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一贈一應如何正確開票
答:1、根據:國稅函第三條: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于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提到的“視同銷售”規定,按稅法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回復:請問對買一贈一的增值稅計算時,是按銷售總價計算,還是按視同銷售計算?
回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
“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買一贈一的賬務處理:
借:庫存商品--A產品
庫存商品--B產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借: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A
庫存商品---B
買一送一應當視為銷售處理,在納稅的時候,該怎么納稅就納多少稅。買一贈一應如何正確開票?有其他想學習的內容,可以點擊會計學堂的答疑中心——資訊類欄目學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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