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書畫收入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書畫作品古玩等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54)對此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個人將書畫作品、古玩等公開拍賣取得的收入減除其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其財產原值確定方法為: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以憑證上注明的價格為其財產原值;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或由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機構所評估的價格確定。稅款由拍賣單位負責代扣代繳

拍賣個人財產按以下規定征稅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800元(轉讓收入額4000元以下)或者20%(轉讓收入額4000元以上)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拍賣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對個人財產拍賣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時,以該項財產最終拍賣成交價格為其轉讓收入額。
三、個人財產拍賣所得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憑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監制的正式發票、相關境外交易單據或海關報關單據、完稅證明等),從其轉讓收入額中減除相應的財產原值、拍賣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四、納稅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按轉讓收入額的3%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拍賣品為經文物部門認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轉讓收入額的2%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納稅人的財產原值憑證內容填寫不規范,或者一份財產原值憑證包括多件拍賣品且無法確認每件拍賣品一一對應的原值的,不得將其作為扣除財產原值的計算依據,應視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并按上述規定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六、納稅人能夠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但不能提供有關稅費憑證的,不得按征收率計算納稅,應當就財產原值憑證上注明的金額據實扣除,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七、個人財產拍賣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拍賣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并按規定向拍賣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八、拍賣單位代扣代繳個人財產拍賣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時,應給納稅人填開完稅憑證,并詳細標明每件拍賣品的名稱、拍賣成交價格、扣繳稅款額。
九、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對個人財產拍賣所得的稅收征管工作,在拍賣單位舉行拍賣活動期間派工作人員進入拍賣現場,了解拍賣的有關情況,宣傳輔導有關稅收政策,審核鑒定原值憑證和費用憑證,督促拍賣單位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會計學堂小編提示:個人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拍賣品原值憑證的,對其取得的拍賣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即以個人取得的全部拍賣收入,按3%征收率直接計征個人所得稅。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拍賣書畫收入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內容,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線咨詢專業的會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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