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銷售額時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第五條: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
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是指當期進行納稅申報的增值稅銷售額對應的建筑面積。
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是指房地產項目可以出售的總建筑面積,不包括銷售房地產項目時未單獨作價結算的配套公共設施的建筑面積。
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被財稅[2016]140號廢)
增值稅差額征稅的計稅銷售額,如何計算?
(一)一般納稅人:計稅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含稅價款)÷(1+對應征稅應稅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二)小規模納稅人:計稅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含稅價款)÷(1+征收率)。
1.差額征收是指營業稅項目,“營改增”試點地區延續該政策,8月1日后由于全國推廣,那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就沒有這個政策了。
2.差額征收,差額=總營業額-支付給另外的營業額(成本),如,工程應計稅的營業額=總工程營業額-分包工程的營業額。如,旅游應計稅的營業額=旅游總收入-支付給外地地接的費用。
經過本篇文章的詳細介紹關于問題“計算銷售額時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相信大家對于這個類型的財務知識都有所了解了。還有其他關于會計科目的財務問題,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在線交流。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