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怎么抵稅
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這些發票的抵扣聯是允許抵扣的。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第3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
從銷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一樣嗎?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不屬于增值稅專用發票。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規定:“《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為電腦六聯式發票。
即第一聯發票聯(購貨單位付款憑證〉,第二聯抵扣聯(購貨單位扣稅憑證),第三聯報稅聯(車購稅征收單位留存),第四聯注冊登記聯(車輛登記單位留存〉,第五聯記賬聯(銷貨單位記賬憑 證),第六聯存根聯(銷貨單位留存)。
第一聯印色為棕色,第二聯印色為綠色,第三聯印色為紫色,第四聯印色為藍色,第五聯印色為紅色,第六聯印色為黑色。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印色為黑色,當購貨單位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第二聯抵扣聯由銷貨單位留存。”
通過閱讀上述內容,同學們應該清楚的知道“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怎么抵稅”的問題該如何進行處理了吧。如果你們在實際的報銷過程中遇到了新的問題,可以向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進行咨詢,或者來會計堂進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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