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設備等的發票可以跨年入賬嗎
答:稅法跨年度費用是否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從這里可以看出企業購買設備等的發票是可以跨年入賬的。
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34號公告和2012年第15號公告解決了納稅人跨年度取得發票的稅前扣除問題,預繳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核算,匯算清繳時按稅法規定處理,避免了退稅的繁瑣手續。逾期取得的票據等有效憑證,可追溯在成本、費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即企業應先行調增成本、費用發生所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在實際收到發票等合法憑據的月份或年度,再調減原扣除項目所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由此可能在費用支出等扣除項目發生的所屬年度造成的多繳稅款,可在收到發票的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中申請抵繳,抵繳不足的在以后年度遞延抵繳。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抵繳或是要求稅務機關退還稅款,時限不得超過3年。
什么是跨年度入賬
一般來說,發生跨年度取得的情況有三種:
第一種情況是上年度發生的費用等稅前扣除項目,由于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的項目欄填寫的仍是上年發生的費用;
第二種情況是上年度發生的費用等稅前扣除項目,由于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但的項目欄只填寫相關的費用內容,并沒有注明費用的所屬期,很容易混淆為次年的費用;
第三種情況是對方在上年度已經開具了,由于款項未全額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給。
一般情況下,會計處理體現的是權責發生制原則,比如 2013年取得的,如果列支到2014年的費用是不允許的。但有例外,根據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如果2014年真的發現2013年未入賬的費用,可以作為前期差錯處理,如果金額小,可以直接計入2014年當年費用,但如果 金額大的話就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核算。
以上詳細介紹了購買設備等的發票可以跨年入賬嗎,也介紹了什么是跨年度入賬。作為一名企業的稅務會計,一定要明白企業購買設備的款項是可以跨年入賬的,入賬的時候是需要調減應納稅所得額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可以給你更好的回答。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