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開給個人普票可以抵扣嗎
答: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房地產企業,可以抵扣的進項票有以下幾種:
1、支付工程款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購買辦公用品、家具用具、電子設備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3、購買機動車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
4、購買建筑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5、支付水、電、暖費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6、支付廣告、銷售策劃、銷售代理等費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7、支付規劃設計、圖紙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抗震評估報告、交通流量分析報告等費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8、支付員工出差住宿、員工培訓、員工工裝等費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第二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是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已經出租的建筑物屬于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應該計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而不計入“固定資產”科目,雖然投資性房地產業屬于不動產,但是由于不符合15號公告所規定的“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應該可以在購進的時候一次性抵扣進項稅的。
小編提示: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兼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免征增值稅的房地產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應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建設規模"為依據進行劃分,如期間費用涉及進項稅額無法劃分也按照本辦法進行稅務處理。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房地產企業開給個人普票可以抵扣嗎全部內容了,如果您還遇到什么較為復雜的會計方面的問題,歡迎登陸會計學堂網進行會計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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