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上一年度的年終獎如何扣除個稅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按照國稅發[2005]9號文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98號)的規定,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還是按照實際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月份加以判定:
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實際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費用按照3500元/月執行,并按除以12個月以后的商數,確定適用的老稅率;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實際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費用按5000元/月執行,并按除以12個月以后的商數,確定適用的新稅率;
在2019年1月1日(含)后實際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繼續按除以12個月以后的商數確定適用稅率,以及如何納稅申報,均存在較大的變數,很有可能并入綜合所得,統一按照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按年計算繳納。
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好了,關于上述“發放上一年度的年終獎如何扣除個稅”的問題,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樣了呢?個人所得稅,是一個較大的稅種,對我國的經濟影響比較大。如果大家在學習上還有什么不懂的,歡迎在線咨詢我們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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