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基金財務分錄怎么編制?
答:防洪基金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防洪基金
貸:其他應交款(或應交稅費)--防洪基金
繳納時
借:其他應交款(或應交稅費)--防洪基金
貸:銀行存款等
注:新會計準則,使用“應交稅費”科目。
防洪基金的征集標準是按上年營業收入的1.2‰征收.按年繳和按月繳都行。

防洪基金怎么計算?
工業、交通、農業等生產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1‰征收。
商業、外貿、物資、供銷等商品流通企業中的零售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1‰征收,批發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的0.5‰征收。
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征收;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6‰征收;各類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1‰征收。
其他行業的各類企業按上年銷售收入中營業收入的1‰征收。
對于跨行業經營的企業,如涉及到不同的征收標準,應分別核算并適用相關標準征收。不能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征收標準。
防洪基金財務分錄怎么編制?根據地方稅局的要求,也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要繳納。有的企業是一個季度繳納一次,有的企業則是一個月繳納一次,主要是看各家企業和稅局是怎么規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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