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計算企業的印花稅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企業印花稅的主要稅率如下:
1、購銷合同: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的收入×萬分之五
3、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承包的金額×萬分之三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額×萬分之三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的金額×千分之一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的費用×萬分之五
7、倉儲、保管合同:按保管、倉儲的費用×千分之一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額×萬分之零點五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的金額×千分之一
10、技術、服務等合同:按合同所載的金額×萬分之三
11、權利、許可證照:每件貼花五元。

印花稅核定征收相關規定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納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納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納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納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第四條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收入,參考納稅人各期印花稅納稅情況及合同簽訂情況確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填寫《其他納稅核定表(印花稅核定)》(附表1)進行核定,具體如下:
(一)工業企業的購銷合同,購銷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合并按銷售收入的70%作為計稅依據。
(二)商業及其他企業的購銷合同,購銷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合并按銷售收入的50%作為計稅依據。
(三)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購銷合同,購銷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合并按銷售收入30%作為計稅依據。
(四)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應納稅憑證核定計稅依據及稅目。
怎么計算企業的印花稅,上文已經為大家介紹清楚啦。大家要注意,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征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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