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掛靠稅收風險有哪些?
答:涉稅風險
(1)掛靠經營之法律風險
由于掛靠合作對外一切經活動都是以被掛靠企業的名義進行,對內他們都是獨立的民事主體,都有各自的利益,掛靠企業利用被掛靠企業的資質、品牌、信譽等優勢,對外承攬工程,并最大程度地為自己謀取利益。
掛靠企業除了上交一定的管理費用給被掛靠企業外,一切施工活動都由其自主進行,被掛靠企業難以對其實施有效監管,一旦對外擔責時,依法應由被掛靠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如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交付期限、工程款使用、工資發放、材料款、工傷工亡以及保修保養等,任何一個環節發生糾紛,被掛靠企業都將難辭其咎。
(2)掛靠經營之稅收風險
在會計核算上,掛靠企業和被掛靠企業各有自己的帳目,按各自經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掛靠企業向被掛靠企業報送內部會計報表,由被掛靠企業合并后統一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由于建筑業的營業稅交納時間和工程款的實際決算時間往往會出現一定的時間差,必然給被掛靠企業的會計實務操作和納稅申報等帶來困難。而掛靠企業為了達到少繳稅金甚至不繳稅的目的,它會盡可能地增大支出、隱瞞收入,甚至不惜偽造、毀滅會計憑證和資料。一旦被稅務部門發現偷稅、漏稅問題,將由被掛靠企業承擔這種稅務風險,遭致經濟上和信譽上的雙重損失。
施工費怎么開增值稅專票
答:2016年5月1日后營改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施工屬于建筑服務的,可以開具稅率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按以下情況適用簡易征收,采用簡易計稅辦法交稅的,征收率為3%,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由稅務局代開,一般納稅人自行開具。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
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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