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取現金支票提現會計分錄怎么寫?
從銀行提取現金或將現金存入銀行,只寫制付款憑證,而不再寫收款憑證。防止重復做賬。
用現金支票提現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現金支票是專門制作的用于支取現金的一種支票。
由存款人簽發用于到銀行為本單位提取現金,也可以簽發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用來辦理結算或者委托銀行代為支付現金給收款人。

現金支票的內容有什么?
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的對稱。是指存款人用以向銀行提取或支付給收款人現金的一種支票。中國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辦法規定,在銀行開戶的各國營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只能在允許使用現金的范圍內使用現金支票,并應寫明款項用途,接受銀行的監督。現金支票不可用于轉賬。已簽發的現金支票遺失,可向銀行申請掛失。掛失前已支付的,銀行不予受理。
(1)付款單位的賬號和開戶銀行;收款單位的名稱(2)款項金額(3)款項用途(4)簽發日期(5)付款單位簽章(6)背書及背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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