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比例
一、新會計制度下,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計提比例:
1、一般企業: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2.個體工商戶等:
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在其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二、新會計制度下,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計提核算方法:
1、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2、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由上述我們可以發現只有職工教育經費是可以進行結轉的,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3號)規定,自2015年1月1號起,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比例”一題的簡單解答,其實企業發生多少福利費和工會經費都是可以的,正常的賬務處理即可,主要區別的是稅法上對其扣除限額的規定,財務人員據實處理,按照所得稅扣除規定扣除即可,若您有其他財稅疑惑,歡迎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人員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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