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轉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所謂影響損益,就是指對損益類科目的最終影響。
損益類科目主要包括:①收入類科目: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等;
②費用類科目: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資產減值損失、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所得稅費用等。
③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營業外收入;
④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損失:營業外支出。
這里需要注意一下,損益類科目包括其他業務成本、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包括其他綜合收益,其他綜合收益屬于權益類科目。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其他業務成本,屬于損益類內部的一增一減,對損益凈額沒有影響。
而其他綜合收益轉入其他業務成本,屬于權益類和損益類的一增一減,對權益和損益均有影響。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核算投資性房地產時會產生這個問題,在期末公允價值上升時: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上述分錄反映因公允價值上升導致投資性房地產價值上升,同時收益增加。但是在處置該投資性房地產時,應將原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方的金額轉出,沖減其他業務成本,所以才有: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其他業務成本

年報的“利潤表”里的“投資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的區別:
投資收益是對外投資所取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等收入減去投資損失后的凈收益。嚴格地講所謂投資收益是指以項目為邊界的貨幣收入等。它既包括項目的銷售收入又包括資產回收(即項目壽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價值。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其他綜合收益(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簡稱OCI)是指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未在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扣除所得稅影響后的凈額。企業在計算利潤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時,應當扣除所得稅影響;在計算合并利潤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時,除了扣除所得稅影響以外,還需要分別計算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綜合收益和歸屬于少數股東的其他綜合收益。
企業在編制利潤表時,應當在利潤表“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和“綜合收益總額”項目下增列“每股收益”項目。企業在編制合并利潤表時,除應當按照上述做法進行調整以外,還應當在“綜合收益總額”項目下單獨列示“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總額”項目和“歸屬于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項目。
綜合收益表和利潤表的差別在于“其他綜合收益”。即:
綜合收益表內容=凈利潤(利潤表內容)+其他綜合收益(其他綜合收益表內容)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結轉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會計核算和一些原理,這在金融資產和投資性房地產中比較常見,另外我們對其他綜合收益和投資收益進行了辨析,希望對大家的理解有所幫助,另外若您有其他財稅或者會計實務的問題需要幫忙,歡迎與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交流。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