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的申報流程分步處理
根據規定,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時,應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出口商應在規定期限內,收齊出口貨物退(免)稅所需的有關單證,使用國家稅務總局認可的出口貨物退(免)稅電子申報系統生成電子申報數據,如實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手續。逾期申報的,除另有規定者外,稅務機關不再受理該筆出口貨物的退(免)稅申報,該補稅的應按有關規定補征稅款。”
企業出口退稅根據企業類型有不同的操作流程,我們以深圳生產企業為例簡單介紹一下。
納稅人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在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后,可以在規定的退(免)稅申報期內按規定申報增值稅退(免)稅或免稅,以及消費稅退(免)稅或免稅。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請,納稅人需在深圳國稅網站軟件下載模塊下載最新版本的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通過該系統錄入生成退稅申請數據并預審通過,再生成正式申報數據。將正式申報數據打印出來交到主管稅局退稅審核員處處理。
生產企業出口,須在做銷售的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還需辦理免抵退稅相關申報及消費稅免稅申報(屬于消費稅應稅貨物的)。外貿企業出口并按會計規定做銷售的貨物,須在做銷售的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將適用退(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銷售額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免稅貨物銷售額”欄。
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免退稅申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企業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以外的其他時間也可辦理免退稅申報。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退稅。
進入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根據企業的出口報關單逐筆錄入出口明細數據{注意:如果屬于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51號公告規定的申報退(免)稅須提供出口貨物收匯憑證的五類出口企業,每月還需進行“出口貨物收匯申報錄入(已認定)”,按照向導的步驟進行操作,①進入“向導→申報系統操作向導→退稅向導→二免抵退稅明細采集-出口貨物明細申報錄入”;②“四免抵退稅預申報→數據一致性檢查”;③“四免抵退稅預申報→生成明細申報數據”。

外貿企業辦理出口退稅需要的條件:
1、企業需要具備一般納稅人資質;
2、企業需要有進出口經營權資質;
3、企業需要有真實的外貿出口;
4、企業需要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5、企業需要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
6、企業需要有對應的外匯入賬
7、企業需要提供出口報關需要的整套資料:報關單、裝箱單、發票、合同及代理報關委托書
8、企業需要提供稅局需要的整套資料:如退稅申請表、報關單、放行條、提單等相關資料。
以上就是對于“出口退稅的申報流程分步處理?”的思考好解讀,不知道你們的看法是否和小編一致,在進行退稅之前,一定要關注一下自己所在的外貿公司是否符合辦理出口退稅的條件呀,如果對外貿行業的財務處理有其他困惑,請及時和會計學堂的老師交流,他們的專業勝任能力可以幫助到你們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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