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具體規定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免征3萬元小微企業增值稅賬務處理
1.每月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結算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按照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計算計提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2.季度申報時,達到增值稅制度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建議轉到“營業外收入”明細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需要提醒的是,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不包括,當期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將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
3.季度末時,達到增值稅制度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季度內計提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沖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紅字)
關于上述內容“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具體規定”及免稅范圍內增值稅賬務處理,想必大家都已經學到了不少,以后碰見類似的問題應該很簡單就能上手了吧,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想要解決或者咨詢我們,歡迎隨時和我們會計學堂的老師聯系,相信他們的專業學識會令您茅塞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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