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經營的子公司是否納入合并報表
答: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表決權。這種情況是指母公司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投資某企業,母公司與其中的某些投資者簽訂書面協議,受托管理和控制該被投資單位,從而在被投資單位的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上擁有該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表決權。在這種情況下,母公司對這一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擁有控制權,使該被投資單位成為事實上的子公司,為此,必須將其納人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這里面說的托管還是建立在共同投資的前提下哦,如果純托管,沒有投資管理,是不是能納入合并范圍值得細細琢磨。
其他不按照企業合并準則核算的情況
僅通過合同而不是所有權份額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企業能夠對另一個企業實施控制,但該控制并非產生于持有另一個企業的股權,而是通過一些非股權因素產生的,例如通過簽訂委托受托經營合同,作為受托方雖不擁有受托經營企業的所有權,但按照合同協議的約定能夠對受托經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實施控制。這樣的交易由于無法明確計量企業合并成本,有時甚至不發生任何成本,因此即使涉及到控制權的轉移,也不屬于企業合并。
因此,個人感覺根據現行企業會計準則,是不能合并報表的。

子公司不能納入合并會計報表的情況
被投資企業雖然其半數以上的權益性資本為母公司所擁有,屬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但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母公司并不能有效地對其實施控制,或者對其控制權受到限制。對于這些子公司,可以將其不納入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這是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權受到限制時,對子公司的資金調度也受到限制。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能完全決定于母公司的管理和決策,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缺乏一體性。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將這些控制權受到限制的子公司納入合并范圍,反而可能使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對合并會計報表提供的信息產生誤解。可以不納入合并會計報表合并范圍的子公司有:①已準備關停并轉的子公司;②按照破產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頓的子公司;③已宣告破產的子公司;④準備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數以上的權益性資本的子公司;⑤非持續經營的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⑥受所在國外匯管制及其他管制,資金調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⑦受所在國外匯管制及其他管制,資金調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公司。
以上詳細介紹了委托經營的子公司是否納入合并報表,也介紹了子公司不能納入合并會計報表的情況。作為一名集團企業的會計人員,一定要搞清楚子公司是不是需要納入合并會計報表,并且在每一個會計期末積極進行處理。如果你還是不太明白,建議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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