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支付代建工程款的賬務處理
按照2012年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72號)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規定的原則,事業單位基本建設也要納入單位基本財務統一核算。
賬務處理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1、事業單位收到財政撥入的建設工程款,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補助收入——項目支出(**工程)
2、支出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
借:事業支出——項目支出(**工程)——其他資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構建
貸:銀行存款
3、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照建筑工程所發生的實際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在建工程
預收代建工程款的含義及會計處理
預收代建工程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委托單位開發建設項目,按雙方合同規定預收委托單位的開發建設資金。為了核算預收代建工程款,企業應在“預收帳款”總帳科目下設置“預收代建工程款”細科目。企業收到委托單位的開發建設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收帳款一預收代建工程款”科目;代建工程竣】:驗收移交委托單位時,應按合同規定的結紅價款,借記“應收帳款”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同時,將預收的開發建設資金自“預收帳款—預收代建工程款”科目轉入“應收帳款”科目,借記“預收帳款—預收代建工程款”科目,貸記“應收帳款”科目。
好了,關于上述“收到政府支付代建工程款的賬務處理”的問題,不知道大家了解的怎么樣了呢?預收代建工程款的問題,我們一定要仔細斟酌一下再入賬。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太清楚的,歡迎在線咨詢會計學堂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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