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其他應付款明細科目設置
答: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個人交存的住房金等。
2.單位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記“銀行存款”、“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或單位、個人設置明細賬。

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其他應付款是如何核算的
一,事業單位發生其他應收款的情況有以下幾種:其他單位或個人暫借款、其他單位或個人賒欠的物品款、應繳納的票證工本費等,
發生時 借: 其他應收款
貸 ;銀行存款
貸:物品
貸:事業收入
二,事業單位發生其他應付款的情況有以下幾種: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暫借款、其他單位或個人賒欠的物品款、應繳納的票證工本費等,
發生時 借 ;銀行存款
借:物品
借:事業費(票證工本費)
貸:其他應付款
本文詳細見介紹了事業單位其他應付款明細科目設置,也介紹了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其他應付款是如何核算的。作為一名事業單位的會計,最好是知道事業單位的其他應付款是根據款項的項目、個人和單位的類別來設計明細科目。如果你對此不是很明白,咨詢一下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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