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稅收優惠政策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從事以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納稅人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1.免征企業所得稅項目:(1)從事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3)中藥材的種植;(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5)牲畜、家禽的飼養;(6)林產品的采集;(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8)遠洋捕撈。2.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項目:(1)從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享受稅收優惠的農、林、牧、漁業項目,除另有規定外,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規定標準執行。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凡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版)》中限制和淘汰類的項目,不得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單位可依法根據具體經營項目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長期失業人員稅收優惠扶持政策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對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上述人員是指:1. 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2. 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3.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綜合上述,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利用稅收調節經濟的具體手段,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區、產業、企業和產品的發展,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失業人員稅收優惠政策的全部內容了,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線咨詢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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