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借款給個人交稅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因此,只要是將資金借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對收取的利息,按“金融保險業”計繳營業稅。如果對關聯方沒有收取利息,但獲得其他經濟利益,稅務機關有權進行調整,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什么情況下要交稅
情況一: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給個人股東,借款年度終了(借款當年的12月31日)后既未歸還借款,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企業應代扣代繳相應的個人所得稅;
情況二:企業借款給個人股東,或其家庭成員,或企業其他人員用于購買房屋、汽車等財產,且借款年度終了(借款當年的12月31日)后未歸還借款的,企業應代扣代繳相應的個人所得稅;
情況三:企業出資為個人股東,或其家庭成員,或企業其他人員購買房屋、汽車等財產,企業應代扣代繳相應的個人所得稅;
情況四:企業為個人股東,或其家庭成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企業應代扣代繳相應的個人所得稅。
本文詳細介紹了企業借款給個人交稅嗎,也介紹了什么情況下要交稅、作為一名企業的會計人員,一定要明白企業借款給個人其實也可以看出視同銷售的情況,是一種盈利的業務,也是需要繳納稅款的,如果符合本文介紹的條件就是需要繳稅的。如果你不明白,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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