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規定是什么?
我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有對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明文規定,其中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分別為:1、企業房屋、建筑物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2、企業擁有的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3、企業擁有的器具、工具、家具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需要考慮什么?
企業在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1)該固定資產的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2)該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如因設備使用中發生磨損,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蝕等。
(3)該固定資產的無形損耗,如因新技術的進步而使現有的資產技術水平相對陳舊、市場需求變化使產品過時等。
(4)有關固定資產使用的法律或者類似的限制。
生產設備折舊年限按照新出的最新規定來看的話,生產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還要需要考慮的問題也在上文中介紹了。看到這里,小伙伴們對于公司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規定是什么都了解清楚了嗎?學習財務知識需要良好的環境和專業的指導,會計學堂為每一位學員量身定制學習計劃,幫助大家高效學習,快來會計學堂官網咨詢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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