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費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件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目前供水、供暖合同國家層面沒有明確規定,一般認為,不屬于購銷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如吉稅地字[1990]204號、廣州地稅稅三(1988)776號等地方性文件文件均有類似規定。
至于物業費,屬于服務性合同。由于印花稅應稅憑證采取正列舉方式,對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不屬于應稅合同,也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補充:暫行條例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也就是合同雙方都需要繳納。

印花稅的帳務處理
1、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如果金額比較小,比如定額貼花的營業賬簿和產權許可證照等,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關鍵點),如果金額小購買時直接減少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即可。
實際繳納的印花稅: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等。
2、實際工作中,很多地方采購合同和銷售合同印花稅是根據實際采購、銷售或購銷總額的一定百分比乘以稅率直接計算繳納的,這時很多企業就會先通過“應交稅費”計提本月的印花稅,次月實際繳納時再沖減應交稅費科目。
計提本月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交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等。
3、交納以前年度的印花稅
以前年度的印花稅交納時,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帳務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銀行存款
因為是屬于以前年度的支出,不能計入當年的期間費用。如果是當年度當期的計提,則做如下分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印花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而《企業會計準則》是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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