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自用房屋房產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經營自用房屋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因此,凡按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應以房屋原價按規定減除一定比例后的房產余值計征房產稅;沒有記載房屋原價,按照上述原則,并參照同類房屋,確定房產原值,按規定計征房產稅。
經營自用房屋房產稅的計稅依據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產稅征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征收房產稅。對于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房地產稅計稅余值是什么?
所謂計稅余值,是指依照稅法規定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的損耗價值以后的余額。在確定計稅余值時,房產原值的具體減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于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經營自用房屋房產稅計稅依據,還有相關的房地產稅計稅余值的內容。小編都在上文給大家整理出來了。看到這里,小伙伴們對于公司經營自用房屋房產稅計稅依據是什么都了解清楚了嗎?學習財務知識需要良好的環境和專業的指導,會計學堂為每一位學員量身定制學習計劃,幫助大家高效學習,快來官網咨詢了解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