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年金稅前扣除規定
答:財稅文件規定,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本通知第一條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標準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月平均工資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年金繳付的個稅處理
1、單位繳付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在以下標準內,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1)企業年金: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在此基礎上按照企業年金方案規定比例計算的數額計入個人賬戶部分;
(2)職業年金:根據《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試行辦法》,單位繳納比例最高不超過本單位上年度繳費工資基數(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8%,在此基礎上按照職業年金方案規定比例計算的數額計入個人賬戶部分。超過上述標準繳付的單位繳費部分,應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由發放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個人繳付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不得從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區別以下情況確定:
(1)企業年金: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2)職業年金:職工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地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綜合上述,自2014年1月1日起,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個人年金稅前扣除規定的全部內容了,如在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線咨詢專業的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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