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地產企業轉讓房屋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答:2016年5月1日營改增后,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土地增值稅的計稅方法與營改增之前一樣,其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數,只是因為營業稅是價內稅、增值稅是價外稅,所以在收入確認、稅金扣除等方面略有差異。
營改增后,納稅人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中“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不包括增值稅。
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數,因為增值額=計稅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所以我們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關鍵是確定扣除項目金額。

非房地產企業轉讓房屋繳納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
1、房屋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是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時,由政府批準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價格。評估價格須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
提醒:納稅人在轉讓舊房及建筑物時,其扣除項目之一為“評估價格,即重置成本*成新度”,而不是不動產的建筑成本。
2、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法規繳納的有關費用。
對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未支付地價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價款憑據的,不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3、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4、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
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
補充: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時因計算納稅的需要而對房地產進行評估,其支付的評估費用允許在計算增值額時予以扣除。對納稅人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等情形而按房地產評估價格計算征收土地增值稅所發生的評估費用,不允許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予以扣除。
以上詳細介紹了非房地產企業轉讓房屋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也介紹了非房地產企業轉讓房屋繳納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作為一名非房地產企業,發生偶爾一次的轉讓房屋業務,也是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如果你對本文介紹不是很明白,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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