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材料對外投資分錄怎么編寫
答:企業將外購的原材料對外投資,在增值稅稅法上應視同銷售處理,對外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
貸:其他業務收入 **(公允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成本 **
貸:原材料 **

確認條件領用原材料要將進項稅額轉出嗎?
1、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即是需要轉出)的第一條規定:
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其中: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不動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從上可看出,用于在建工程的進項轉出,僅限于不動產的在建工程,你建造生產用的設備當然不屬于不動產了,所以不需要進項轉出!
以原材料對外投資分錄怎么編寫?上面的分錄希望可以提到給大家參考!如果你們還有其他會計問題的,可以到會計學堂官網在線聯系!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