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經過審核正確的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是直接依據,原始憑證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在會計賬簿上進行登記,必須有法定的依據,按照會計法的規定,會計賬簿登記應當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所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是登記會計賬簿的法定依據。按照會計核算的程序,單位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都應當先填制和取得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然后再根據記賬憑證-一記入會計賬簿。從內容上看,會計憑證是反映個別經濟業務事項的資料。因此,會計憑證是會計賬簿登記的的依據。為了保證會計賬簿記錄的真實、準確,會計人員應當依據經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經過審核作為登記會計賬簿依據的會計憑證,應當是格式內容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并由記賬人員、審核人員等簽名或蓋章的會計憑證,未經會計人員審核的會計憑證,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如何登記明細賬?
明細賬的登記方法通常有以下幾種:
一是根據原始憑證直接登記明細賬;
二是根據匯總原始憑證登記明細賬;
三是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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