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土地面積如何計算?
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一般來說計稅面積確認依據如下:
(1)持有土地使用權證的,以證書記載的土地面積為準;
(2)尚未取得前款所列土地使用權證書,但持有其他土地使用證明材料的,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土地權屬文件上載明的土地面積為準;
(3)缺少土地權屬、面積資料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并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定的土地面積為準;對于多層建筑物,土地使用稅的應稅面積,以產權證上注明的占地面積為準;產權證上未注明占地面積的,按以下公式計算:(擁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積/總建筑面積)*總占地面積。

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計算公式為: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應稅土地面積如何計算的全部內容了,不知道你是否都了解了呢,希望通過本文能讓你有所收獲。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