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用什么辦法補救?
答:銀行承兌票據丟失一般要經過兩個程序才能最后取得票據權利:一,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二,向法院申請除權判決。
1、根據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可以掛失止付的票據包括:已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支票。
2、根據《票據實施管理辦法》、《支付結算辦法》和《支付結算會計核算手續》等金融法規的規定,掛失止付的程序為:
(1)
允許掛失支付的票據喪失,失票人掛失止付時,應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并簽章。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記載下列事項:票據喪失的時間、起點、原因;票據的種類、號碼、金額、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掛失止付人的姓名、營業場所以及聯系方法。
(2)對于符合條件的掛失止付申請,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核對相符并確未付款的,應當受理并立即暫停支付,如受失票人的委托,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應進行相互通知。
(3)
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3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提起訴訟,同時,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日起12日內沒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書的,自第13日起,掛失止付通知書失效。

銀行承兌匯票會計分錄怎么寫?
(1)如果是收到貨款: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2)如果是以前欠的貨款: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用什么辦法補救?希望上文介紹到的這些方法,能夠幫助到大家。希望大家保護好自己匯票,以免丟失,補救起來真的是太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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