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行為的稅務處理怎么做?
答:兼營行為,是指納稅人發生的應稅行為,既包括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應稅服務,又包括轉讓不動產、無形資產.但是,各類應稅行為不同時發生在同一購買者身上,即不發生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
由于兼營行為所涉及的稅率與服務范圍不同,需要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2.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免稅、減稅.

混合銷售與兼營行為有哪些異同點?
混合銷售與兼營,兩者有相同的方面,又有明顯的區別.
相同點是:兩種行為的經營范圍都有銷售貨物和提供勞務這兩類經營項目.
區別是:混合銷售強調的是在同一銷售行為中存在兩類經營項目的混合,銷售貨款及勞務價款是同時從一個購買方取得的;兼營強調的是在同一納稅人的經營活動中存在著兩類經營項目,但是這兩類經營項目不是在同一銷售行為中發生,即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不是同時發生在同一購買者身上.
兼營行為的稅務處理怎么做?稅法的相關規定,小編都為大家整理在上文了,對于有明文規定的事項,我們只需要按照條文來處理即可.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其他疑問,會計學堂的老師隨時在線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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