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和財政預算有哪些區別聯系
答:政府基金和財政預算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
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
行政性收費是指國家機關、司法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機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以上財政部門的規定行使其管理職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的費用。
基金的特點是專款專用,專門支持某項事業發展,如:價格調節基金,教育費附加等。
行政事業性收費一般為機關履行職能時提供了一定的服務而收取的款用,如:發票工本費等。
專用基金是按財政或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提取、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住房基金、其它基金等。專用基金的用途明確、單一,要求單位專款專用,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政府性基金預算缺點有哪些?
(一) 基金預算的編制不夠細化。
基金預算編制普遍仍是沿用基數加增長,列收列支的編制方法,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基金預算難以科學、準確地反映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狀況,更難以清晰地反映基金的支出結構與方向。
基本支出不能夠反映出預算單位編制、人員、經費狀況及其變化情況;項目支出也沒有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具體活動,政府基金預算的執行效果差,監管難以到位,使用效果不理想。
(二)基金收支預測科學性、準確性不高。
由于財政部門基礎數據資料不全,沒有建立健全基本數據庫,對基金的征收情況不能準確掌握,無法對基金收支狀況作出科學、準確的預測,致使基金預算安排隨意性較大、準確性不高,基金預算執行的可操作性不強。
盡管上文的問題“政府性基金和財政預算有哪些區別聯系?”可能都是之前沒有見過的問題類型,那么我們也要保持學習的熱情,對待每一個會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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