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性租賃和融資租賃有聯系嗎
答:有聯系也有區別,具體區別如下:
1、目的不同
融資租賃的目的是取得設備的所有權,如融資租賃一臺設備,租賃期滿后以名義留購價的方式即可取得設備所有權;經營性租賃不以取得設備的所有權為目的,只是短期使用。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
融資租賃其實質就是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某種意義來說對于確定要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企業,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
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仍然屬于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
3、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后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
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制造商或銷售商那里選定。

經營性租賃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經營性租賃是《會計準則》對租賃所做的分類。《企業會計準則——租賃》(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第5條規定: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第10條規定: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
租賃會計準則同時又列出了以下五項具體標準,符合其中一項或數項標準的,就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也會占租賃資產使用壽的大部分。
經營性租賃和融資租賃有聯系嗎?經營性租賃和融資租賃,小編覺得兩者最大的區別就是實體經營權的區別,經營性租賃有這項權利,但是融資租賃沒有。有任何疑問的都可以來咨詢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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