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預借和報銷怎么處理?
1.職工預借備用金時,要填寫一式三聯的“借款單”,說明借款的用途和金額,經本部門和有關領導的批準后,方可領取。
2.職工預借備用金的數額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數額較大的借款,應以信匯和電匯的方式解決,防止攜帶過多的現金,預借的備用金應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購買私人物款。
3.職工使用備用金辦事完畢,要在規定期限內到財會部門報銷,剩余備用金要及時交回,不得拖欠。報銷時,應由報銷人填寫“報銷單”,并附有關原始憑證,經有關領導審批。
企業的財會部門對于備用金的預借、使用和報銷負有重要責任,要嚴格掌握,認真進行審核。執行國家有關財經制度,不得任意提高開支標準,對于違反國家規定的開支,應堅持原則,拒絕支付或不予報銷。

備用金的管理辦法一般有兩種:
1.隨借隨用、用后報銷制度,適用于不經常使用備用金的單位和個人;
2.定額備用金制度,適用于經常使用備用金的單位和個人。
定額備用金制度的特點是對經常使用備用金的部門或車間,分別規定一個備用金定額。按定額撥付現金時,記入”其他應收款“或“備用金”科目的借方和“庫存現金”科目的貸方。報銷時的金額直接記入“庫存現金”科目的貸方和有關科目的借方,不需要通過“其他應收款”或“備用金”科目核算。
備用金要注意接待方的應用,這就是備用金預借和報銷怎么處理,相信大家看完已經了解了,在不同方面都要做相關的處理,具體怎么做建議你直接在線咨詢會計學堂的老師們來幫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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