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分錄怎么做?
企業將固定資產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一般要做如下步驟:
①確定該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后的凈額;
②調整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固定動資產應當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一是企業已經就處置該非流動資產作出決議;二是企業已經與受讓方簽訂了不可撤銷的轉讓協議;三是該項轉讓將在一年內完成。
公司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對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調整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使該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反映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金額,但不得超過符合持有待售條件時該項固定資產的原賬面價值。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為什么不計提折舊?
先簡單的說下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確定的條件,作出決定、簽訂協議、短時內完成。
個人認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已經不是非流動資產了,而是屬于流動資產了,資產負債表流動資產里有一欄劃分持有待售的資產就是為它準備的,其實從報表上讓人感覺已經不是固定資產了,再次最主要轉讓價格協議的存在,一開始就進行價格與賬面價值的比較并作出調整,所以持有待售即使不折舊也不會影響企業的利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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