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填寫有哪些前提條件
答: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記錄真實。原始憑證所填列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符合實際情況。
2、內容完整。原始憑證所要求填列的項目必須逐項填列齊全,不得遺漏或省略。原始憑證中的年、月、日要按照填制原始憑證的實際日期填寫;名稱要齊全,不能簡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寫明確,不能含糊不清;有關人員的簽章必須齊全。
3、手續完備。單位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相關負責人的簽名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財務專用章;從外部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者財務專用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4、書寫清楚、規范。原始憑證要按規定填寫,文字要簡明,字跡要清楚,易于辨認,不得使用未經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漢字。大小寫金額必須符合填寫規范,小寫金額用阿拉伯數字逐個書寫,不得寫連筆字。在金額前要填寫人民幣符號“¥”,且與阿拉伯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5、連續編號。各種憑證要連續編號,以便檢查。如果憑證已預先印定編號,如發票、支票等重要憑證,在因錯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管,不得撕毀。
6、不得涂改、刮擦、挖補。

原始憑證的種類有哪些?
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分類:
自制原始憑證按填制手續及內容的不同,又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編制憑證四類。
(1)一次憑證:一次憑證是指只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同時記錄若干項同類性質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一次完成的。如各種外來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企業有關部門領用材料的“領料單”、職工“借款單”。
購進材料“入庫單”以及根據賬簿記錄和經濟業務的需要而編制的記賬憑證,如:“材料費用分配表”等都是一次憑證。
(2)累計憑證:累記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以一月為限)連續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自制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隨著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而分次進行的。如“限額領料單”是累計憑證。
(3)匯總憑證:匯總原始憑證是指根據一定時期內反映相同經濟業務的多張原始憑證,匯總編制而成的自制原始憑證,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發生情況。
匯總原始憑證既可以以簡化會計核算工作,又便于進行經濟業務的分析比較。如。“工資匯總表”、“現金收入匯總表”、發料憑證匯總表”等都是匯總原始憑證。
在會計內容中,原始憑證盡管種類繁多,格式內容上也有所差異,但是目的都是為了能夠反映企業日常的經濟往來狀況,用來核算日后的利潤虧損....所以,原始憑證填寫有哪些前提條件?不得不掌握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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