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的固定資產還可以繼續折舊使用嗎
答:《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法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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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盈的固定資產可以入賬提折舊并稅前扣除嗎?
一、盤盈的固定資產可以入賬提折舊并稅前扣除。
二、說明
1、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作為前期差錯處理。在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處理前應先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借:固定資產(重置成本)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盤盈固定資產以重置成本入賬后,重新設定預計可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按規定計提折舊。
根據會計學堂介紹完全篇文章之后,暫估的固定資產還可以繼續折舊使用嗎?大家心里應該有對這個內容進一步了解了!感謝大家對于會計學堂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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