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發票備注欄未寫有哪些風險?

2018-12-25 11:08 來源:網友分享
16972
建筑業很多方面的內容都是比較詳細而復雜的,有些建筑業在開發票的時候,在備注上一欄中并沒有寫清楚任何的內容,備注欄里面是空白的,很多人擔心風險的問題,那么,建筑業發票備注欄未寫有哪些風險?

建筑業發票備注欄未寫有哪些風險

如沒有按照要求在備注欄注明以上事項,屬于不合規發票,將會面臨以下風險:

1、增值稅風險

進項發票不得抵扣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發布)規定

第二十六條: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規定

第六條:納稅人按照上述規定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2、企業所得稅風險

不得計入成本費用,作為稅前扣除憑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國稅發〔2008〕88號)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據.

3、土地增值稅:不得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規定

第五條: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接受建筑安裝服務取得的增值稅發票,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否則不得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

建筑業發票備注欄未寫有哪些風險?

哪些發票開具時必須填寫備注

1、差額開票功能開具的發票必須要有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勞務派遣公司、經紀代理服務選擇差額計稅,通過差額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欄必須填寫"差額征稅"的字樣.

2、提供建筑服務開具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

提供建筑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建筑服務,是指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

3、銷售或出租不動產開具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

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國稅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筑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打印"YD"字樣.

4、運輸服務開具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可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

5、預付卡業務開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

單用途卡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多用途卡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預付卡業務中,最終銷售方收到銷售款開具發票時,要在發票備注欄備注"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且只能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6、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開具的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1號)規定

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

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7、保險公司代保險代理人匯總開具代理費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規定

個人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提供保險代理服務,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費用后,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發票的國稅機關在發票備注欄備注"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字樣.

8、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開具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完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5號)規定

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應先按出口貨物離岸價和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并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同時向綜服企業開具備注欄內注明"代辦退稅專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綜服企業代辦退稅的憑證.

建筑業發票備注欄未寫有哪些風險?對于建筑業發票怎么樣才算合理、要求是怎樣等等,要是開發票之前不清楚,最好是能夠先問問會計學堂的老師來先弄清楚具體發票開具的實際要求等.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文章
  • 備用金長期拖欠會衍生何種問題
    備用金長期拖欠會衍生何種問題?按照小編老師的理解,對于備用金長期不歸還的理解,在這里應該指的就是個人借用備用金之后長期不還的情況,因為這個與其備用金的用途是有所不同的;對于個人備用金長期不還引發的后果,主要還是以信用記錄嚴重受損以及經濟負擔增加為主的,相關的知識建議你們可以來閱讀下述文字,讀完之后對你們肯定有所啟發的。
    2026-04-17 9
  • 簡易計稅模式存在哪些核算局限
    簡易計稅模式存在哪些核算局限?通常來說,對于企業稅務申報方式上主要以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兩種方式為主的,相對于一般計稅方式來說,簡易計稅存在很多核算上的局限難點的。根據小編老師所知,其中就有無法抵扣進項稅額部分,還有就是不能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等等,小編老師已經整理了很多這方面的知識給大家,建議你們可以來閱讀下述文字試試。
    2026-04-21 6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