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壞賬損失稅前扣除需要攜帶哪些文件
答:第十六條 企業應收、預付賬款發生符合壞賬損失條件的,申請壞賬損失稅前扣除,應提供下列相關依據:
(一)法院的破產公告和破產清算的清償文件;
(二)法院的敗訴判決書、裁決書,或者勝訴但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三)工商部門的注銷、吊銷證明;
(四)政府部門有關撤銷、責令關閉的行政決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無力清償債務的確鑿證明;
(七)與債務人的債務重組協議及其相關證明;
(八)其他相關證明。
第十七條 逾期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中,單筆數額較小、不足以彌補清收成本的,由企業作出專項說明,對確實不能收回的部分,認定為損失。

企業計提的壞帳準備能否稅前扣除?
1、企業計提的壞賬準備,不可以在稅前扣除。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壞帳損失,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不得扣除。
3、所以企業發生的壞賬在計提的時候不可以稅前扣除,只有在實際發生壞賬的時候才可以,稅前扣除。
企業申請壞賬損失稅前扣除需要攜帶哪些文件?以上需要攜帶的文件缺一不可,如果你們有哪些文件在企業缺失的話,建議馬上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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