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支付職工差旅費津貼稅金可以扣除嗎
答:1、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企業所發生的差旅費津貼按上述規定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但注意企業應有內部的出差規定,而且對于出差人員應有相關依據支持,如出差事由、地點等。
2、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 二、關于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問題
(二)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出差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需要。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巡視員盧云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接受網友在線提問時回答,“根據現行個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單位以現金方式給出差人員發放交通費、餐費補貼應征收個稅,但如果單位是根據國家有關一定標準,憑出差人員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餐費發票作為公司費用予以報銷,可以不作為個人所得征收個稅。”
根據《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規定,“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這里的意思是把其作為公司的經營支出,而不是作為了個人所得。
企業支付職工差旅費津貼稅金可以扣除嗎?如果發放的差旅費津貼在一定的金額范圍內,就可以直接扣除。上文的內容,歡迎各位參考,也可以在線向我們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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