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非金融企業委托貸款業務的賬務處理?
答:—、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
企業委托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設置“1303委托貸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分別“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發放的貸款,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借記本科目(本金),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有差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收回貸款時,應按客戶歸還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收回的應收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歸還的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調整余額的,還應同時結轉。

委托貸款利息收入怎樣做賬務處理?
(1)委托銀行發放貸款時,
借:委托貸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
(2)計提利息時
借:委托貸款-利息
貸:投資收益-委托貸款利息收入
(3)收到銀行轉來的貸款利息(已扣過相關稅金)
借:銀行存款
貸:委托貸款-利息
看完閱讀完上文小編介紹的“怎么做非金融企業委托貸款業務的賬務處理?”的內容之后,相信你們對于非金融機構的一些問題的處理多少都有了一定的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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