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簡易征收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營改增以后,對于一般納稅人不動產相關業務企業可以選擇按照簡易征收計稅.主要情形包括:
1.一般納稅人銷售不動產
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
2. 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對于以上銷售或出租不動產選擇簡易征收的一般納稅人來說,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因此,一般納稅人銷售或出租不動產選擇簡易征收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簡易征收要注意以下風險點:
1.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3.適用按3%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項目,除明文規定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外,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不動產簡易征收可以抵扣進項稅嗎?會計學堂答疑老師對于一般納稅人不動產相關業務企業簡易征收計稅的主要情形以及進項抵扣政策、主要風險點進行了全面講解,喜歡的同學會收藏轉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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